关于开展普洱市“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”
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各县(区)关工委,各相关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积极参与推进法治国家建设,鼓励和引导全市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,培养法治思维,同心共筑中国梦,共建和谐社会,美丽家园。市关工委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组织开展“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”主题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通过组织广大青少年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现行法律法规,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,培养法治思维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、依法、护法、尊法、畏法的法制氛围,从源头预防违法犯罪,使青少年从小立志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二、组委会
主 任:孙荣祖 市关工委主任
副主任:苏贵生 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
张希升 市关工委副主任
唐燕娜 市关工委副主任
张连英 市关工委秘书长
成 员:由市关工委“五老”人员组成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评比表彰的具体组织实施,办公室主任由张连英同志兼任。
三、征文对象
全市各中专(中小学)学校学生。
四、奖项设置
分小学、初中、高中(中专)三个组别。
小学组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8名;其余征文为鼓励奖。
初中组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8名;其余征文为鼓励奖。
高中(中专)组设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6名、三等奖10名;其余征文为鼓励奖。
五、比赛流程
1.由各县(区)关工委、各学校分别按小学、初中、高中(中专)三个组别征集文稿,组织初审后,按“名额分配表”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优秀作品。
2.由组委会组织专家阅评文章、确定名次,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六、有关要求
1.请各县(区)关工委和相关学校认真动员组织本辖区(学校)在校学生积极报名参赛,踊跃投稿。
2.此次征文比赛以“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”为主题,征文要求观点正确,主题鲜明,内容翔实,文字简练,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,鼓励写短文、出精品。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。
3.请各县(区)关工委和相关学校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初审后的优秀征文报送至市关工委办公室(请注明:学校、学生姓名、联系电话)。
联系人: 罗 金 13618792688
粟晓槐 18087976029
联系电话(传真):2189086 电子邮箱:pesggw@163.com
附:普洱市“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”主题征文活动名额分配表
普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2015年4月30日
附件:
普洱市“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”主题征文活动名额分配表
(单位:篇)
组 别
单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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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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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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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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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专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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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茅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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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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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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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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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洱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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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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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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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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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江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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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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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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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东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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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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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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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镇沅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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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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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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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景谷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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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
2
|
2
|
|
江城县
|
2
|
2
|
2
|
|
澜沧县
|
2
|
2
|
2
|
|
孟连县
|
2
|
2
|
2
|
|
西盟县
|
2
|
2
|
2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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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
|
1
|
1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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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
|
|
|
|
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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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卫生学校
|
|
|
|
2
|
普洱市第一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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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2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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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市民族中学
|
|
2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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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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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|
23
|
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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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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